環衛處有相關的行政執法權

  一提起“環衛”,人們大都聯系到清掃保潔和收費處理垃圾。其實環衛處是環境衛生管理處的簡稱,可見環衛處還有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職能。確切地說,環衛處不但有城市衛生服務、環衛行業管理、環衛業務技朮指導等職能,而且還有相關的行政執法權力。

  為適應城市建設管理、依法治市和文明衛生城市創建的需要,市環衛處逐步從單純的行業管理走上依法行政的軌道。目前,該處已有10人取得由省政府統一頒發的行政執法資格証,建立起了一支環境衛生管理執法隊伍,其上級主管部門市建設局將城市環境衛生及其設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執法權委托給市環衛處。市環衛處可依照《行政處罰法》第18條和《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34、37、38條的有關法律規定,行使委托的行政執法事項。

  (鄭德福)


福建之窗

您如果有任何建議或意見請反饋給我們! 福建之窗E-mail
福建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