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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时代收电费的通知 尊敬的全市用电客户:从2003年5月10日零时起,邵武供电局在原银行代收电费基础上,与银行共同开发了多银行实时代收电费系统。该系统根据本局提供的客户电费账单,银行方从客户委托的电费储蓄账户中代扣每月电费,即用电客户在南平地区所有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的储蓄所都可以现金缴费或在电费储蓄存折中存入电费,银行当即为用电客户代缴电费,以满足客户实时扣缴电费的要求。 该系统是基于南平地区电费实时代收的统一软件,用电客户的电费有一个月的宽限交费期,即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规定一律加收电费违约金,为此,敬请广大用电客户立即到储蓄所交清2003年4月以前的电费,以免电费违约金继续增加;同时及时交清当月电费,避免不必要的电费违约金支出。 该代收电费系统全部是计算机系统自动处理(如电费违约时间、违约金计算等),一般人员无法变更,如有发现差错请及时向供电局反馈,以便我们与上级部门联系处理。违约金计算方式: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居民客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一元者按一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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