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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實時代收電費的通知 尊敬的全市用電客戶:從2003年5月10日零時起,邵武供電局在原銀行代收電費基礎上,與銀行共同開發了多銀行實時代收電費系統。該系統根據本局提供的客戶電費賬單,銀行方從客戶委托的電費儲蓄賬戶中代扣每月電費,即用電客戶在南平地區所有工商銀行、興業銀行的儲蓄所都可以現金繳費或在電費儲蓄存折中存入電費,銀行當即為用電客戶代繳電費,以滿足客戶實時扣繳電費的要求。 該系統是基于南平地區電費實時代收的統一軟件,用電客戶的電費有一個月的寬限交費期,即超過一個月的按照《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規定一律加收電費違約金,為此,敬請廣大用電客戶立即到儲蓄所交清2003年4月以前的電費,以免電費違約金繼續增加﹔同時及時交清當月電費,避免不必要的電費違約金支出。 該代收電費系統全部是計算機系統自動處理(如電費違約時間、違約金計算等),一般人員無法變更,如有發現差錯請及時向供電局反饋,以便我們與上級部門聯系處理。違約金計算方式: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居民客戶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電費違約金收取總額按日累加計收,總額不足一元者按一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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