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為有效預防非典在公共場所傳播,凡未取得《衛生許可証》擅自經營餐飲、食雜、歌舞、理發、美容業者﹔未取得本年度《健康証》擅自從事以上崗位工作者,經營以上行業未落實有效消毒措施者,經營場所及周邊衛生環境不達標者,在6月25日前必須落實相關事項,否則將在媒體曝光,并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給予從重處罰。

  邵武市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揮部辦公室


您如果有任何建議或意見請反饋給我們! 福建之窗E-mail
福建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