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四百罚种四千

  去年12月,家住我市农村的李老汉,因盗伐林木488棵而被市法院判罚在原地义务植树4000株,规定在2004年底完成。最近,当法官到实地查看时,发现4000棵树木已在今春就提早种完,而且成活率达100%。

  由于家境贫穷,李老汉铤而走险,先后盗伐国有、集体、个人所有林木共488株计7.026立方米,欲出售时,因群众举报被森林警察逮个正着。去年12月,经法院审理,被告李老汉盗伐林木数额较大,构成犯罪,但考虑他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鉴于其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无经济能力缴纳罚金,于是作出以上判决。李老汉感激法院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今年开春以来,带领全家人齐动手,提前完成了植树任务。

  (叶建华 秀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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