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会计核算中心 严把税收发票关

  会计核算中心自2002年下半年以来进一步明确在我市建造的工程款项支付必须使用由市地税局统一开具的工程发票,这一做法有效防止了地方税收的流失和漏税现象。2002年9月至2003年5月工程支付发生额2400多万元,全部使用税务正式发票,使地方财政增收130多万元。

  (本报通讯员)


您如果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反馈给我们! 福建之窗E-mail
福建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