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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買炸藥欲報復…… 近日,市司法局接到反映,城郊鎮朱山村村民歐某因承包造林的股份問題與原村主任陳某發生爭端,歐某揚言要用炸藥與他同歸于盡。市司法局立即與城郊鎮有關領導趕到歐某家中進行調解,經了解,歐某與陳某于1992年間在本村承包荒山造林240畝,時至今日,歐某覺得當時簽訂的合同利潤分配不公平,自己吃了虧,為此雙方產生矛盾,怨氣越積越深,歐某產生了與陳某同歸于盡的報復思想,當即購買炸藥6支及導火線等作案工具准備實施作案,幸被歐某胞弟發覺而報案。經過4個多小時的調解,歐某終于認識到自己錯誤的舉動,徹底消除了報復思想,并表示“相信黨,相信組織”,主動把炸藥及導火線全部上交,一起可能引起的民轉刑事件被及時制止。 (吳林濱 何明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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