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巨鳄”吴彪被判死刑
经查明,吴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造成1198万元贷款至今无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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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杭州6月3日电
在宁波巨额非法金融集资案中扮演主角的“金融巨鳄”吴彪,于6月2日被浙江省绍兴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39岁的吴彪拥有众多身份,历任宁波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东营业部负责人,宁波金鹰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宁波金鹰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经查明,吴彪利用担任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东营业部负责人的职务之便,结伙他人挪用公款50万元用于赌博,至今尚有10万元未归还,且收受业务单位贿赂40万元;为他人谋利,造成1198万元贷款至今无法收回。
吴彪在担任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东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向由其兼任副董事长职务的浙江旭日药业有限公司发放信用贷款9笔共计7500万元,至今尚有4579万元未归还;同时吴彪又向由其兼任总经理的宁波金鹰集团总公司、改组后的宁波金鹰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信用贷款4笔共计2087万元,后4笔贷款与金鹰集团有限公司欠江东营业部贷款利息合并为6757万元信用贷款,至今尚有1330万元贷款未能归还;明知宁波金鹰商贸实业公司已严重亏损,仍违法向该公司发放信用贷款16笔共计4500万元,贷款均逾期未能收回;为了给本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在1993年至1997年间先后送给原宁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建邦,原宁波市副市长孙炎彪等人共计人民币73万元,美元5.3万元,港币36万元及价值人民币7万元的腹膜透析机一台。
根据刑法和《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绍兴市中级法院判决吴彪犯贪污罪、受贿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40万元,并处罚金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