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搞好党的建设

                     
  执政能力建设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连接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搞好党的建设。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联系治国理政的实践,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的各方面建设成效最终都体现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上来。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同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理论武装工作结合起来。《决定》强调,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继续进行大规模干部培训,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能力,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同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结合起来。一个政党、一个国家,能不能不断培养出优秀的领导人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个政党、这个国家的兴衰存亡。我们党要完成执政兴国的历史使命,就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三支队伍一起抓,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来,使我们党真正成为优秀人才密集的执政党。《决定》就此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强调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职务变动。强调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等,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同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结合起来。我们党是由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成的统一整体。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执政的基础。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已经和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给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来了许多新课题、新要求。为此,《决定》强调要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加大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要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重点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中发展党员,同时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同不断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结合起来。《决定》强调,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要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等。这些重大改革举措,吸取了来自基层、来自实践的新鲜经验,体现了改革精神和时代精神。《决定》还强调,要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坚持“四个服从”的原则,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严肃党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同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决定》强调,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反对脱离群众、以权谋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坚决反对骄傲自满、铺张浪费。《决定》还特别强调,从中央做起改革会议制度,大力精减会议、文件和简报,切实改进文风。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干部搞调查研究,要注重实效,轻车简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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