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福建省专员办党组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广泛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在反复讨论的基础上提炼修改,提出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八条具体要求。
一、坚持理想,坚定信念。充分继承和发扬革命精神,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矢志不渝;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克服各种艰难险阻,为开创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二、增强党性,严守党纪。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党员意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守党的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努力学习,精通业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经济、法律、科学、文化、社会等知识,做学习型的党员;精通财政业务,练就胜任本职工作的过硬本领,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忠于职守,兢兢业业,乐于奉献;敢于承担责任,勇于克服困难;严谨细致,精益求精,讲求工作方法和程序,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使中央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六、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始终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改进工作作风,坚持走群众路线,虚心向群众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揽全局;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财政利益。
七、严格执法,秉公办事。熟练掌握财经法规知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履行职责,秉公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监督。
八、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克己奉公、甘于奉献的革命精神,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竭诚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保持清正廉洁。
(财政部驻福建省专员办) |